nba新秀合同规则「NBA新秀合同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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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新秀合同规则

NBA新秀合同多少年

NBA新秀合同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新秀合同 一般有3+1和2+2以3+1为例意为前3年球员为限制性球员如果球队无意交换他则他必须在该队达满3年3年打完后最后的一年就是限制性自由球员球队有和他续约优先权如果球队要需约他不能离开即使该球员不接受而球队不与他需约 他可以离开 第5年就是自由球员了 可以选择期望的球队(当然是想签约他的球队) 新秀合同大小不一最低的第一年32W 第2年42W (大致进NBA是就是这个数)最高记录是KOBE在1999年以高中生被湖人选中签约时创记录签了5年5000万美元的NBA新秀最高合同 至于首轮和次轮的新秀只不过是球探根据参加选秀球员的表现对球员的排名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一般进入首轮前10就是进了乐透区他们的新秀合同要比其他人高而且越是靠前的排名越是不确定状元是由有首轮第1位选秀权的球队所选确定的排名不是以后发展的资本 状元可能是水货即使第2轮里也会有表现出采的球员韦德是03年首轮的5位但是成就为该届之首而第2位的米利西奇却混的实在惨兮 被扔到魔术
根据NBA规定,第一轮被球队选中的新秀如果通过球队体测和试训后决定加盟NBA,那么他将获得一份为期四年但球队却拥有后两年的球队选项的合同:即所谓的新秀合同或“2+1+1”合同。 新秀合同其具体金额根据顺位高低而排列,顺位越靠前,获得的年薪越高。状元的年薪大约相当于NBA的中产阶级合同,四年平均年薪约为600万美元。 在第一个赛季后球队将选择是否执行球队选项同第一轮球员续约合同中第三年的合约,而次年球队仍然将拥有这一权利决定是否同球员履行第四年的合约。在第三年合同结束后球队可以开始同该球员进行续约讨论,提前给出一份符合球员身价的合同。如果球员拒绝或者球队不进行续约,那么在第四年后球员将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此时如果有其他球队向球员开出报价,球队可以用匹配对方合同的方式将球员留在球队当中。如果球员想要离开原来的球队或者不满意球队第四个赛季后开出的长期合同并没有其他球队提出报价,那么球员将可以和球队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在下个赛季结束后成为完全自由球员到自由球员市场试水。
前者实力强,后者实力弱,但也不能以此作为球员实力的体现,例如阿伦那斯,科弗尔,吉诺比力......和球队的关系无非是工资不同,前者有可能做主力,而后者就只有打替补的份了。
NBA新秀合同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nba新秀合同算工资帽吗

算。 1、因为第一轮新秀的第一笔NBA合同受着非常严格的规定。2、这样做是因为之前首轮新秀常常拒绝和球队签约,要挟高额合同。3、而且,一些老球员看到没有资历新秀得到丰厚合同,也会心存芥蒂。 4、NBA从1994年之后开始实行严格的首轮新秀工资规定,所以算工资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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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员有哪些特殊的合同?

NBA作为现在篮球里的最顶尖的球员的集合地,每一年都会涌现出许多的天才球员,也会有许多球员不满意现状想要交易或者提高薪水,但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实现的,在每个队伍收下球员时都会事先与球员签下一份合同,上面的条条款款帮助了球员和球队更好的发展。魔术师约翰逊签约25年NBA发展这么久,不乏会有许多有趣的或者耐人寻味的合同出现,这里就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合同,有一个就是超长的合同,一般的合同与球员最多签约几年而已,但魔术师约翰逊的合同超越了人们的认知,他与乔丹可以称得上是宿敌,也是球队争抢的目标,在他在新赛季带领湖人夺得冠军并且拿下FMVP后,湖人为了留住这位巨星于是与约翰逊商谈签约了一份长达25年的超长合同,可以说这也是代表着不出意外约翰逊要在湖人队打拼整个职业生涯!莫里斯两兄弟共用一份合同第二份奇葩的就是莫里斯两兄弟的合同了,莫里斯两兄弟不光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在进入NBA的顺位都是相邻的,太阳在选中这两兄弟后打了小算盘,与两兄弟共同签署一份合同,其中涉及的薪资有两兄弟自行商讨如何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两兄弟还是没能够一起留队,被太阳坑了一把。安东尼的交易否决权第三份奇葩的合同就是与甜瓜安东尼所签署的合同,安东尼拥有着交易否决权,在合同期限内球队不能随意交易自己并且自己拥有否决权,网上也流传着一句话“纽约乱不乱,瓜哥说了算”,当然这不是安东尼拥有霸王条款的原因,拥有这分权力的必须是巨星中的巨星,这也给的球员带来了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力。鲍里斯·迪奥的体重条款第四份合同就是马刺与鲍里斯·迪奥的合同,又称为体重条款,迪奥在人们眼中看来可以从一号位打到五号位,但是体重却超过了标准,所以马刺在签约他的时候为了让他能够减下体重于是在条款中增加了关于迪奥在每个时间段能够减到115kg就会奖励他15万美金,这可是相当诱人的,只要减肥就可以得到这么高的奖金,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罗斯条款第五份合同就是俗称的罗斯条款,只要新秀合同前四年拿到过MVP或者两次进入全明星首发或者两次NBA最佳阵容,球员就可以与球队签订一份大合同,当时没有人做到,只有罗斯成为首个签约此合同的球员,于是被网友戏称“罗斯条款”。
安东尼,罗斯,莫里斯兄弟,魔术师约翰逊等球员拥有了特殊的合同。安东尼在职业生涯第三份合同中,他拥有了交易否决权。罗斯条款是因为罗斯在职业生涯前三年拿到了MVP,从而就可以签一份大合同。太阳给莫里斯兄弟签了一份合同,就是他们兄弟两公用这一份合同。魔术师约翰逊是湖人给他签了一份25年的合同,就是想让他一直待在湖人队打球。
火箭队卡佩拉休赛期签下八千万的保障合同;湖人队的浓眉五年1.489亿的罗斯条款;魔术师约翰逊签约25年;莫里斯两个人共用一份合同;以及有一个条约是有选择权留下权的。
比较好玩的有“体重条款”。有一些球队在签入老将或状态不佳的球星时,会明确规定在常规赛开始以前,球员要能达到上场的竞技水平(标准比较含糊),并把体重控制在多少磅以下,否则合同失效,或者是如果体重达标就可以得到一笔奖金
安东尼在职业生涯的第三个合同当中拥有交易否决权。罗斯条款是因为罗斯在职业生涯前三年拿到了mvp,从而就可以签一份大合同。莫里斯兄弟在太阳获得了一份合同,就是他们兄弟俩可以共用一份合同
NBA球员有哪些特殊的合同?

请详细介绍一下NBA的合同规则,谢谢、

NBA的合同规则如下:10天短合同顾名思义,10天短合同是自由球员与球队签下的一份为期10天(或者3场比赛的天数,两者取大)的合同。北京时间每年的1月6日13:00后(或者这一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1-12缩水赛季为2月7日),球队可以与自由球员签订10天短合同。10天合同的期限不能跨过球队的最后一场常规赛。换句话说,在球队打完第80场常规赛,或者在距离球队最后一场常规赛不足10天时(两者取早),他们就失去了签订10天短合同的资格。一支球队与同一名球员在一个赛季里最多签两份10天合同,这两份合同可以是连续签约,也可以不是。在两份10天合同结束后,如果球队想继续留下这名球员,那么他们至少要与这名球员签约至当赛季结束。一支球队拥有10天合同的数量不能大于该球队的未激活球员名单的数量。但是如果一支球队的激活球员名单中有13名球员,那么他们10天合同的数量可以比未激活球员名单数量多出一份。10天合同的基本薪金是可以协商的,但通常来说,球队都会提供最低标准的薪金。具体的薪金数额会按照合同内天数(10天或者3场比赛的天数,两者取大)的比例发放。完全自由球员又称为非受限制自由球员(unrestricted free agent),对于这一类型的自由球员,他可以在劳资协议允许的情况下,和任何球队签约,母队没有办法对他做出限制。自由球员共分为两类,除了完全自由球员外,另外一类自由球员被称作受限制自由球员(restricted free agent),当这一类的球员要和其他球队签约时,母队有权匹配他得到的资质合同,将他留在球队。受限制自由球员,受限制自由球员仅存在于少数情况下。当一名首轮秀履行完自己的4年(2+2)新秀合同时,他有机会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当一名有NBA经验的球员在联盟打球的时间不超过3个赛季时,他也有机会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但是,当一名首轮秀的新秀合同只履行2年或者3年时,若球队选择不执行球队选项,那么该球员将成为一名完全自由球员。此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自由球员均为完全自由球员。对于受限制球员来说,无论他和其他球队达成什么协议,母队都有权利在72小时内匹配这份协议(年限、总金额、选项等,全部相同),将他继续留在球队。当然,球队也有权利不给球员开出报价合同,这样的话,该球员将成为完全自由球员。扩展资料底薪合同底薪(veteran minimum salary),顾名思义,就是球队想与一名球员签约时所需付的最低薪水。NBA劳资协议中将底薪称为“老将最低工资”,其中的“老将”指的是所有在NBA打过球的球员,为了避免中文语境下的歧义,通常在翻译的时候会直接去掉“老将”,译成“底薪”。根据劳资协议的规定,针对在联盟中效力时间长短不同的球员,NBA都有不同的底薪标准,拿NBA 2015-16赛季来说,如果你是一个从来没有打过NBA的菜鸟球员,那你的底薪标准就是525,093美元,如果你已经打了一年,那你的底薪则为845,059美元。联盟针对生涯长度为0-9年的球员都给出了明确的底薪标准,对于在联盟效力超过10年的球员来说,他们新赛季的底薪标准则为1,499,187美元。新秀合同,亦即新秀级别合同(rookie scale contract),是NBA为新秀制订的合同标准。“级别”(scale)指的是每个新秀的工资数额由其参选年份和顺位决定,类似我国曾经的级别工资制度。新秀合同并不等同于“新秀的合同”。笼统地说,只有首轮新秀与选秀球队签订的合同才是新秀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跟据现行劳资协议规定,首轮秀合同(亦即新秀合同)为4年合同,前两个赛季为保障合同,后两个赛季为球队选项。在第一、第二个赛季结束后,球队要在当年的10月31日(逢非工作日则顺延)之前选择是否执行第三、第四年的球队选项。若球队两年都选择执行选项,则球员会在执行完四年合同后变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否则,球员会在新秀合同到期(即打完第二或第三个赛季)后成为完全自由球员;此时,球队仍可以与其续约,但无论使用任何一款特例,都不得超过新秀级别合同规定的金额。举例,对一名在球队A效力了三年,并且成为完全自由球员的新秀来说,尽管A队享有他的“鸟权”,但球队仍然无法绕过新秀标准合同制度,付给球员顶薪。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NBA转会交易规则
这个好像中文版的不可能有全部的规定 1.工资帽和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只有总工资在工资帽以下的时候才能签自由球员.(当然也有若干例外,下一个问题会说明.)比如今年的工资帽是5313W,山猫的总工资4227W,山猫就可以签下一个1000W的球员.但是不能签下年薪1200W的球员.当球队的工资超过工资帽,并持续上升到奢侈税触发线之上后,每多一美元工资就要上交一美元的奢侈税.比如今年的奢侈税触发线是6500W左右,扭腰总工资1.17亿,除了付工资他们还要上交5200W奢侈税结论:扭腰老板太萌了...不断地用到期合同换烂合同,等烂合同成了到期合同再拿去换更烂的,铸就了这支只吃饭不干活的球队...2.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工资帽以上签自由球员?当球队的总工资在工资帽以上的时候,就只能用老将条款,中产特例,底薪来签自由球员了.比如去年签约Radmanovic,湖人用了全额中产.前年签约Mckie,湖人用了老将条款.前年签约Parker,湖人用了底薪.大前年签约Divac,湖人用了部分中产.对于只有小空间或者帽子以上的球队来说特例是很重要的。特例会被加在球队工资总额中,自由工资空间会变小,甚至消失(比如下赛季湖人),一旦决定用空间签人,就必须放弃特例,所以一般球队会选择保留特例。比如上面说的山猫,他们签下1000W的球员,到达了工资帽,就不能使用中产特例签人了.(这是为了防止作弊)结论:YY Billups的人都可以歇歇了.湖人根本没空间,人家也不会稀罕你的中产特例.3.伯德条款:鸟权上面说完了和其它球队自由球员的签约,谈谈和本队自由球员的签约.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上个合约三年以上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比如湖人的Luke Walton,把续约算在内上个合约是4年,所以湖人可以动用鸟权和他续约而无视工资帽.Cook的情况类似.Kobe04年则是典型的无薪金空间的顶薪合约.由此可见球队在签本队自由球员的时候比别的球队占有多大的优势,这也是为什么诸如湖人签下胖胖的交易及其少见并被称为大手笔的原因.结论:JRs可以YY公牛和PJ Brown签约1年1000W用来作筹码交换Kobe.因为PJ上一个合约已经超过3年,公牛可以动用鸟权.比如PJ Brown+Duhon+Gordon+#9 for Kobe.这样湖人可以得到潜力新秀和得分手,外带PJ+Duhon 1300W的到期合同.加上KB54的到期合同,湖人可以在08年夏天腾出1400W左右的薪金空间.4.早期伯德条款:早鸟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好像上个合约2年以下的球员可以使用的.结论:湖人的Mckie上个合约是2年500W,就可以动用早鸟和湖人续约1年300W,然后作为筹码交易到步行者.5.交易价值两个球队交易必须交易价值平衡.比如你不可能用Smush Parker去骑士换LeBron James.一般来说交易时球员的交易价值=年薪(不过也有例外,下面一条会说明)一般来说,两只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交易,一个球队筹码的总交易价值应该是另外一支球队交易价值差值的25%+10W美元之内.比如A队筹码1000W,B队总筹码必须在740W~1260W之间.如果两只球队有一支低于工资帽,那么范围可以是他们低于工资帽的部分.比如上面的B队有300W空间,他们只需要1000-300-10=690W的筹码就可以完成交易了.特别说明,选秀权或者选秀签约权以及现金的交易价值都为0.没错,状元秀也不例外.现金在一次交易中最多300W.有骨气的太阳经常用一些选秀权去换现金玩,丫真有经济头脑-V-那么去年怎么用第二轮换到Evans的?其实湖人是用第二轮+底薪特例换Evans的,这样薪金就达到平衡了.类似的有96年湖人用Divac换13号选秀的签约权.那时候Divac工资有333万,但是小蜜蜂没到工资帽,所以可以交易.结论:对Duhon不能像对Evans那样如法炮制用第二轮来换.Duhon的工资有300多万,一个底薪特例平衡不了.6.BYC用来防止先签后换的漏洞的.比如3中提到的公牛就不能和PJ Brown续约1年1700W然后拿来单换Kobe,这样不是作弊太明显了么.BYC的定义是:和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续约后,薪金涨幅超过上赛季20%的球员.这种球员的实际交易价值是本赛季工资的一半和上赛季工资的较大数值.比如湖人想先签后换Luke Walton并用500W和他续约,但上赛季他工资仅140W而且湖人超过工资帽,所以他就是BYC,从湖人的角度看他的实际交易价值只有250W而已.同理,如果PJ Brown以一年1700W先签后换的话,从公牛的角度看他的实际交易价值只有850万.JRs不用YY用Walton+Farmar换ronron了.虽然从国王的角度看,Walton+Farmar的500+100=600W能让他们那边薪金匹配.但从湖人的角度看,250+100=350是匹配不了ronron的合约的.(从交易双方看,交易价值是不同的,这也是BYC很复杂的一个原因.)GM都恨BYC吧?没办法,一般新秀合同结束后的第一年都是BYC.算起来,今年就是03黄金一代的BYC年啊!结论:个人估计Cook和Walton下赛季之后还是基本上留队-___-7.其他Trade Exception之类的,反正很少见,湖人也没有这玩意,所以就不研究了.NBA的工资制度。工资帽(Salary cap):在NBA,工资帽是最著名工资限制条款。每年的“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工资总额。再拿这48%的总收入除以NBA球队总数29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的工资总额可以超过这个数目。NBA去年的“工资帽”是4384万美元,今年的工资帽是4387万美元。第三方托管(Escrow):还记得1999年NBA球员工会和官方那场旷日持久的罢工谈判吗?“罢赛风波”最后的妥协产物之一就是这个“第三方托管”。它正式实行日期是2001—2002赛季。具体做法是NBA官方将球员薪金的10%先扣下来,放入一个托管的账户中。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没有超过联盟29支球队总收入的55%,那么这个托管的钱将原数奉还。但是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超过了55%,那么这笔钱就被官方没收了。第三方托管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迫使”球队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55%,以维持球员交易市场的稳定。奢侈税(Luxury tax):这就是上述的那个55%的核心所在。工资帽是软的,如果球队老板掏出的银子超过了联盟总收入的55%,那就必须交纳奢侈税。下个赛季的“工资帽”是4387万美元,那么奢侈税就应该是5460万美元。如果你无视它的存在,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万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这两罚并行,必然会让那些“烧钱”的球队老板掂量掂量。拉里·伯德例外条款(Larry·Bird exception):因为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在1997—2000赛季担任步行者队的主教练时,颇有成绩。因此球队与他续约时将工资的上升幅度定在了12.5%,并得到联盟的认可。这之后,这样的工资调整规则就成为联盟的一条规定———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三年,中途没有被放弃或者转投其他球队,如果具备这样的条件,当你成为一名自由球员时,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在目前的NBA,因为条件很简单,几乎每支球队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选秀规则是这样的/NBA选秀分为两轮,各支球队挑选球员依据一些预定的规则进行。 上个赛季没有进入季后赛的14支球队获得最靠前的14个首轮选秀权。 这些球队选秀前参加一次抽签,决定每支球队的选秀顺序。 上个赛季杀入季后赛的16支球队获得首轮以后的16个选秀权,这16支球队的抽签顺序则依据他们在常规赛的战绩定,越绩越差的球队选秀顺位越为靠前。 因此上个赛季常规赛战绩最好的球队的选秀位置就会排在最后。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的选秀会当中,选秀顺位排在最后一位的并非最后获得总冠军的底特律活塞队,而是常规赛战绩排在第一位的印第安那步行者队。第二轮选秀的顺序和第一轮相同。但是NBA球队允许在赛季球员交易市场上拿他们第二轮选秀的权利作为交易筹码从其他球队换来自己需要的球员。所以第二轮选秀则要看各支球队的第二轮选修资格的交换情况,才能确定。NBA的每一支球队都必须在整个选秀大会的过程当中至少挑选一名新秀球员。 同时,NBA联盟的规则也禁止任何一支球队把他们未来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都拿去交易。 这一规则的出台部分原因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克里弗兰骑士队的运作,在1980年至1983年期间,特德-史泰平(TedStepien)是克里弗兰骑士队的老板,他操作的一系列颇有问题的球员交易让骑士队付出了好几年都没有首轮选秀权的代价,史泰平的这些失败的球员交易运动几乎毁了骑士队,最终NBA不得不向史泰平施加压力,让他出售骑士队,然后由克里弗兰当地的一位富豪古登-甘德(Gordon Gund)当上了骑士队的老板,为了促成这笔交易,NBA给了骑士队几个未来的奖励选秀权。这条规则只对“未来”选秀权有效。举个例子:在99-00赛季,球队可以把00年的第一轮选秀权送走,不论他们是否在99年选秀中拥有第一轮选秀权,因为99年的选秀权已经不是“未来”选秀权。但他们不能把00和01年的第一轮选秀权都交换出去。许多球队“隔年”卖选秀权,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球队手上只要拥有一个该年第一轮选秀权,不论是他们自己得也好,还是在转会中从别的球队手上的得来的,都可以做数。只要有一个,把其他的都卖掉也没有关系。NBA选秀抽签NBA主管人员委员会于1984年6月在盐湖城举行会议,当时他们投票决定无缘进入季后赛的球队选择第一轮新秀的顺序。这一制度始于1985年。而在此之前的1966-1984年之间,东西部战绩最差的球队将通过抛硬币决定谁获得首先选秀的权力。在NBA选秀抽签当中,常规赛战绩最差的球队最有可能获得第一选秀权,而无缘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中战绩最佳的则机会最小。抽签将决定最先三支球队的选择权顺序而已,而剩下的无缘进入季后赛的球队则按照常规赛的战绩倒序进行选择。在抽签仪式中, 主持人会把编号为1-14号的14个乒乓球放在一个鼓型容器中。从14个球中随意抽出4个球可以产生1001种可能的组合情况,这当中不考虑选择的先后。在抽签之前,参加抽签的球队按照他们的常规赛排名获得1000种组合情况。4个乒乓球会被依次抽到容器的顶部以组成一个四位数的组合,获得这一组合的球队将获得头号选秀权。随后,这4个乒乓球将被送回容器底部,随后再重复之前的情况以决定二号和三号选秀权谁属。如果抽出的组合情况不在分配的范围之内,那么抽签将重新进行。选秀行话所谓的乐透区:在NBA首轮14位选秀过后,参加季后赛的球队将按照他们在常规赛的战绩倒序依次获得选秀权。在第二轮,所有球队都将按照常规赛的战绩倒序进行选择。所以前14位就是乐透区 拥有乐透区保护条款球场神鹰(Ball Hawk):防守意识很强的球员,总渴望从对方手中断球。未来之星(Can‘t Miss Prospect):篮球技术和身体条件方面都很有潜力的他日之星。大个子球员(Can‘t Teach Size):这一词组用以解释为什么球队会选择高大队员,他们总是联盟中的抢手货。NBA球队通常都认为被选中的高大队员能随着时间推移改善其技术。另一句俗话说得好:如果你要犯错的话,那么就犯个‘大‘错吧!NBA体格(NBA Body):身体条件非常强健,足以承受NBA比赛强力对抗的球员。比如:新泽西网队的肯扬-马丁是最近几年中一位刚刚踏出大学校园后便可以和许多NBA强力前锋进行身体对抗的选秀状元。篮球嗅觉灵敏者(Nose for the Ball):篮板球好手。工程(Project):一位有极大潜力的未经良好培训的球员。球队一般按照选秀排名和球队的状况来选择需要的工程。以赢得更多比赛为短期目标的球队很可能选择已经成名或高年级的大学球员,而不会选择那些尚未证明实力的球员。球场阅读者(Sees the Floor):能在进攻发生之前做好预测并传出好球的球员。躲闪能力(Separation):这是一个球探术语,用以形容那些进攻球员在跳起投篮时看起来和防守者分离后能视野无阻地瞄准篮框的球员。球探们通常把这看成评估球员得分能力的指示剂。沉睡者(Sleeper):被低估实力的球员。抢风头者(Steal):一位比原定排位较后被选中的球员,但却在日后的NBA比赛中比在他之前选中的球员更出色。中间人(Tweener):这是从在...之间一词中派生而来的。比如说,当一个球员的身高在后卫和前锋之间的话 ,我们就可以把他称作中间人。一般而言,一个中间人拥有高大球员的技术,但却只有一般后卫的身高。不可触摸者(Untouchable):这是指一名球员或选秀位置。通常是指头号位置,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球队交换。进步空间(Upside):一名长时间内都有发展潜力的球员。拥有进步空间的球员通常都具备相当不错的硬件,包括身高、弹跳能力、手臂长和脚步移动快。这些球员需要经历一些磨练和经验后才能成为出色的NBA球员。高中毕业球员申请须知(a) 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可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 在表达他放弃进入大学继续学业的意愿后,便可以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一旦这名球员被任何一支NBA球队选中,那么以下的规则将适用:(i)根据下面(b)的规定,如果该名球员不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将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 在他宣布放弃大学入学机会之日到他获得参加选秀资格之日期间,如果一支NBA球队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那么该球队将是唯一能与他签订球员合同的球队。在这部分内容当中, 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选秀则被看作是二选。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 如果该名球员在选秀中因为放弃大学篮球资格而被挑选后、未和挑选他的球队签订球员合同,也未能在二选中被挑选的球员(在之前的语句中作出过解释),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ii) 如果该名球员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一旦他之后宣布放弃继续在大学篮球队效力的机会的,他仍可以获得NBA选秀资格。 届时,曾经在选秀中选择他、并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的NBA球队将保留在选秀之日一年后和他进行商讨并签订球员合同的优先权。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被视作初选,下一次的选秀则被看作是二选。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b) 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如果不具备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并和一支美国以外的职业篮球队签约的,他将有资格参加下一次的NBA选秀。 如果被选中,他将被看作是以上第四节中定义的球员。在这小节的内容当中,职业篮球队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内向一位为他效力的篮球运动员支付任何类型的、超过一般生活支出的金钱或赔偿的篮球队海外球员参加NBA选秀的规则(a)在这节的内容当中, 一名海外球员是指任何定居在美国之外的业余或职业篮球运动员。 (b)一名海外球员在达到22岁后便有资格参加NBA选秀。任何超过22岁以及在22岁生日当年未曾在选秀中被挑选的球员,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c)尽管有以上(b)小节的规定, 一名未曾在美国参加过大学篮球队的海外球员仍可以在其未满22岁生日时获得参加选秀的资格:(i) 他必须在选秀进行之前至少年满18岁 ;(ii)他 必须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 表达希望获得参加选秀资格的意愿。(d)一名海外球员如果在选秀之前的赛季效力美国的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就必须遵守以上第5节有关继续完成或放弃在大学的学业的规定。挑选球员所有的美国球员都可以在他们大学毕业之后自动进入NBA选秀。 美国球员还可以在他们高中毕业之后至他们完成大学学业之间这段时间宣布参加选秀。 NBA设立两个球员宣布参加选秀的日期,所有希望参加选秀的球员并不会自动符合选秀条件,他们必须在第一个宣布参加选秀日之前或者当天宣布参加选秀。XXXXX,NBA会为那些未来可能参加选秀的球员设立几个选秀前的训练营,让球员们在训练营里向联盟球队展示他们的能力与技巧。 任意一名球员都可以在最后的宣布参加选秀日之前做出决定把自己的名字撤回,决定不参加当年的选秀,最后宣布参加选秀日在选秀大会之前的一个星期。 这一点对大学在读球员很重要,因为他们在第一个宣布参加选秀日或之前宣布参加选秀的话他们将不会失去他们的大学学习资格,而如果他们到最后的宣布参加选秀日才正式宣布参加选秀的话,不管最终有没有NBA球队选中他们,他们都将会丢掉进一步在大学学习的机会。还有一点就是 如果一名球员和经纪人签约的话,那么他就将会自动结束大学学业。当一名球员在首轮选秀被选中时,选中他的球队必须和他签定一份期限至少为一年的合同,而在第二轮被选中的球员所在的球员球队则可以“拥有”这名球员三年时间,但是球队不一定要和他们签约。 球员在选秀大会上越早被选中的话,他的身价就越高。选秀大会上第一个被选中的球员通常被称为“状元”,他们通常都是所有参加选秀的球员当中最为优秀的
楼主的问题是在是太专业,而且涉及到球队的隐私,也不可能有什么详细的规则给你。你可以大概看看什么是中产合同,什么是底薪合同,还有什么是顶薪。
与商品经济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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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当中,新秀合同是几年?每个新秀的合同都是一样吗?

目前NBA新秀合同 ,一般有3+1和2+2 。 以3+1为例,前3年球员为限制性球员。 如果球队无意交换他, 则他必须在该队达满3年。 3年打完后最后的一年, 就是限制性自由球员, 球队有和他续约优先权 。如果球队要续约 ,他不能离开, 即使该球员不接受。 而球队不与他续约,他可以离开 ,第5年就是自由球员了 ,可以约谈有兴趣的球队,进行谈判,签约。
一般是4加一吧,就是前四年有合同保障,最后一年球员可以自己选择是留队还是跳槽。
通过选秀进入NBA的球员一般与球队签4年合同。
一般是四年,不过中途就可以续签。
在NBA当中,新秀合同是几年?每个新秀的合同都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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