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剪影「篮球剪影图片」

体育正文 173 0

篮球剪影

篮球剪影图片

NBA上面的标志是谁

曾是NBA著名球员,洛杉矶湖人队得分后卫。与大多数NBA球员一样,韦斯特在高中和西弗吉尼亚大学时期就表现得很突出,获得过1959年美国大学篮球锦标赛(NCAA) 的冠军,之后他加入了洛杉矶湖人队,并为之服役了14年之久。 NBA标志是由一位纽约平面设计师阿兰·西格尔设计的,并在1969年首次出现在NBA官方的宣传资料上。不过NBA官方没有正式公布过标志的设计者。标志的图案是一名侧身控球的篮球员的剪影;整个标志由红、白、蓝三种颜色构成,这与MLB(美国职棒大联盟)的配色一样,西格尔解释说是为了“在两个联盟的标志之间营造一种视觉和谐”。 据NBA标志设计者说,NBA标志的原型绝对是杰里·韦斯特。
NBA上面的标志是谁

NBA图标上的人是谁?

据NBA标志设计者说,NBA标志的原型绝对是Jerry West。但NBA一直不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样JerryWest可以要求极高额的肖像使用费。杰里-韦斯特,出生:1938年5月28日,身高:1.88米,NBA生涯:1960-1974年。NBA标志是由一位纽约平面设计师阿兰·西格尔设计的,并在1969年首次出现在NBA官方的宣传资料上。标志的图案是一名侧身控球的篮球员的剪影;整个标志由红、白、蓝三种颜色构成,这与MLB(美国职棒大联盟)的配色一样,西格尔解释说是为了“在两个联盟的标志之间营造一种视觉和谐”。扩展资料:杰里-韦斯特,前NBA传奇球星,球员时期效力洛杉矶湖人队,场上位置司职得分后卫。韦斯特一生都效力于洛杉矶湖人队。因为1970年总决赛对阵纽约尼克斯的第三场比赛中,韦斯特在最后时刻命中了一记60英尺外的投篮得到绰号“关键先生”。杰里-韦斯特在1960年选秀大会上,被洛杉矶湖人队在第一轮第二顺位被选中。1969年,30岁的韦斯特获得总决赛MVP奖项。是1946年NBA联盟成立以来,唯一一位以失败者身份捧起总决赛MVP的球员。(截止到2015年,再也没有球员以失败者身份获得FMVP)不过韦斯特只在1972年赢得过唯一的一次NBA总冠军。1974年,韦斯特退役。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NBA标志
NBA标志是由一位纽约平面设计师阿兰·西格尔设计的,并在1969年首次出现在NBA官方的宣传资料上。不过NBA官方没有正式公布过标志的设计者。标志的图案是一名侧身控球的篮球员的剪影;整个标志由红、白、蓝三种颜色构成,这与MLB(美国职棒大联盟)的配色一样,西格尔解释说是为了“在两个联盟的标志之间营造一种视觉和谐”。 据NBA标志设计者说,NBA标志的原型绝对是Jerry West。但NBA一直不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样Jerry West可以要求极高额的肖像使用费。
是杰里·阿兰·韦斯特,运球时的侧影图。因为NBA篮球协会是为了纪念他为NBA多年作出的贡献而设置它的图案为NBA的图标人物。而不是乔丹。因此NBA拿他的运球时的侧影图作为NBA图标标志中的人物。一楼可错了哦。 求采纳哦。!!!!!!!!!!!!
杰里·韦斯特在1960年选秀大会上,被洛杉矶湖人队在第一轮第二顺位被选中。1969年,30岁的韦斯特获得总决赛MVP奖项,他也是1946年NBA联盟成立以来,唯一一位以失败者身份捧起总决赛MVP的球员。(截止到2015年,在也没有球员以失败者身份获得FMVP)不过韦斯特只在1972年赢得过唯一的一次NBA总冠军。1974年,韦斯特退役。 韦斯特1979年入选篮球名人堂,在1996年NBA评选的五十大巨星中,杰里·韦斯特入选。杰里·韦斯特(JerryWest) 。1938年5月28日生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前NBA传奇球星,球员时期效力洛杉矶湖人队,场上位置司职得分后卫。韦斯特一生都效力于洛杉矶湖人队。因为1970年总决赛对阵纽约尼克斯的第三场比赛中,韦斯特在最后时刻命中了一记60英尺外的投篮得到绰号“关键先生”。
NBAlogo么?那个人是湖人名宿:杰里·韦斯特
NBA图标上的人是谁?

NBA剪影是谁?

NBA标志设计者说,NBA标志的原型绝对是Jerry West。但NBA一直不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样Jerry West可以要求极高额的肖像使用费。杰里-韦斯特英文名:Jerry West出生:1938年5月28日身高:1.88米NBA生涯:1960—1974年2002~2007年担任孟菲斯灰熊队总经理。司职:得分后卫主要荣誉:1960年获罗马奥运会篮球金牌;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972年获NBA总冠军戒指;1969年当选季后赛最有价值球员。
杰里·韦斯特 球员时代与大多数 NBA 球员一样,韦斯特在高中和西弗吉尼亚大学时期就表现得很突出,获得过1959年美国大学篮球锦标赛( NCAA )的冠军,之后他加入了 洛杉矶湖人队 ,并为之服役了14年之久。他也代表美国国家队夺得了1960年罗马奥运会的金牌。 在他的 职业生涯 中,韦斯特共得25,192分,平均每场比赛得27分,罚球7160次,助攻6238次。 韦斯特曾四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4次入选全明星赛。在1980年NBA35周年的纪念活动中,他入选NBA历史最佳阵容。1996年NBA50周年的时候,又入选NBA史上最佳50名球员的名单。 作为一名完美的射手,他在153场季后赛中平均每场得29.1分,其中在1965年度的11场季后赛中平均每场得40.6分,在1970年冠军争夺赛中,他在最后时刻从60英尺远处投篮命中,创造了NBA历史上经典的一幕。但是,韦斯特只在1972年赢得过唯一的一次 NBA总冠军 。两年后,他退役,依然在俱乐部中担任各种职务,之后又作为 湖人 队教练,在1976年至1979年三次打入季后赛。
NBA剪影是谁?

NBA的标志上的剪影是谁?

杰里-韦斯特(JERRY WEST). 据NBA标志设计者说,NBA标志的原型绝对是Jerry West。但NBA一直不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样Jerry West可以要求极高额的肖像使用费。杰里-韦斯特英文名:Jerry West出生:1938年5月28日身高:1.88米NBA生涯:1960—1974年司职:前锋主要荣誉: ①1960年获罗马奥运会篮球金牌; ②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 ③1972年获NBA总冠军戒指; ④1969年当选季后赛最有价值球员。杰里-韦斯特是那种淡泊名利的人。1997年2月9日,在NBA50周年金赛季全明星周末,被选出的50名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星被邀请到全明星赛现场接受这一荣誉和观众的祝贺以及媒介的采访。但是实际上到场的只有47位明星,除了因病去世的著名球星皮特-马拉维奇和因伤无法前来的湖人队中锋奥尼尔,唯一一位没有前来参加50名巨星聚会的入选者便是现任湖人队经理杰里-韦斯特。韦斯特1938年5月28日出生于西弗吉尼亚的卡宾格里克。韦斯特在他的篮球生涯中先后当过运动员,教练员和球队经理。在每一行中他都表现出过人的才华,成为人们常谈的传奇故事。韦斯特是一位攻守兼备的全能型选手,但是人们更多地是把他作为一名真正的神投手来回忆。每当比赛到了要一锤定音的关键时刻,湖人队的队友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将球传到韦斯特手中,让他来进行生死攸关的一击。结果他总能不负重望,一球定胜负。在无数次这样的关键一球之后,人们送他一个绰号“关键先生”。他在1970年和纽约尼克斯队争夺总冠军中的关键一球至今成为球迷津津乐道的奇闻。1970年的总决赛,湖人队和尼克斯队在前两场比赛中战成1比1平。在第三场比赛最后3秒钟,尼克斯队以102比100领先。湖人队中锋张伯伦发进界外球后,韦斯特运了3次球,然后从接近60英尺(约合18米)开外远投,球竟然空心穿网而过。但是由于没有实行3分球,双方战成102平进入加时赛。虽然最后湖人队108比111输了这场比赛,并以1比4的总比分输掉了总决赛,但是这些都已经为人们所淡忘,而韦斯特这个“关键”一球却被人们永远地谈论着。韦斯特和许多NBA球星一样小时家境贫寒。他在初中时候曾落选过棒球队,田径队和橄榄球队,然而这位性格内向,顽强不屈的少年在自家后院泥泞的篮球场上废寝忘食地刻苦练习,终于掌握了一种快速出手的投篮技术。在这段艰苦的自我训练中,韦斯特由于营养不良而瘦骨嶙峋,一度不得不注射维生素来维持健康。但是他终于以自己的球技加入了高中篮球队,并带领东岸高中校队夺得全国高中冠军,并且成为西弗吉尼亚第一位一个赛季得分超过900分的少年英雄。当时曾有60所大学愿意为他提供优厚奖学金,但是韦斯特决意留在家乡的西弗吉尼亚大学。1959年带领校对连续第三次夺得全美大学联赛的冠军并获得“最出色选手”的称号。1960年韦斯特代表美国参加了罗马奥运会并获得金牌。 1960年韦斯特被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在新秀选拔大会中第一轮第二位选中。当年湖人队的总部由明尼阿波利斯转往洛杉矶,从此韦斯特为湖人队效力整整14个赛季,9次带领湖人队闯进总决赛,但是只有在1972年夺得他NBA生涯中唯一一次总冠军。在他效力湖人队的14年,以25192分成为湖人队得分最多的队员。除了加入NBA的第一个赛季,韦斯特在其他13个赛季中得分都超过了20分,并在1962,1965,1966和1970年四个赛季平均每场得分超过30分。在他退役时,总得分排在NBA历史上第三位,而且也是第三个突破25000分大关的NBA选手;每场平均27分名列NBA第四;7150个罚球列NBA第二;6238次助攻列NBA第五。在韦斯特14个NBA赛季中,每年都入选西部全明星联队,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4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969年,当选NBA季后赛最有价值球员。观众不仅记得韦斯特百步穿杨的神射术和他攻手全面的技术风格,对于他在压力之下,临危不乱的气质更是赞不绝口。由于对手常常采用伤害性动作对付他,韦斯特的鼻子至少被打断过9次。人们时常看到受伤的韦斯特是被对友们搀扶着进入比赛场地,但比赛开始后他却勇不可挡,在夺得30甚至40分之后,又在比赛后被人搀扶着离开场地。在他参加的159场季后赛中,平均每场得29.1分,在11场比赛中得分超过40.6分。1976年,退役后告别篮球两年的韦斯特重新回到了湖人队,担任主教练。在他执教的3年中,湖人队回到季后赛八强行列。1980年韦斯特入选NBA35周年纪念最伟大的球员之一。1982年,韦斯特出任湖人队的总经理,一手建立了雄霸整个80年代的“湖人王朝”。1994—1995赛季,韦斯特被评为NBA最佳经理。目前大家看到的湖人新生代中的主力队员埃克塞尔,琼斯,坎贝尔,以及已经分别转往夏洛特黄蜂队的南斯拉夫中锋迪瓦茨和转往太阳队的前锋塞巴洛斯等球星多是被他慧眼选中。1996—1997赛季开始之前,韦斯特又完成了NBA历史上金额最高的转会交易,用一亿两千万美元将成为自由人的前奥兰多魔术队的中锋奥尼尔转到湖人队。 韦斯特在1979年入选美国篮球名人堂。
韦斯特
NBA的标志上的剪影是谁?

对于NBA球星的肖像权保护除了面部还有什么部位?

NBA传奇球星艾伦·艾弗森(绰号“答案”)的一则律师函激起中国球迷们的愤怒,矛头直指世界知名汽车品牌——梅赛德斯奔驰。原来,奔驰汽车在微信朋友圈投放的新广告《标准,不只一个》中,通过特型演员从背面和侧面展现了艾弗森经典的个人形象,甚至将演员身着的3号球衣上艾弗森的名字“IVERSON”也拼写为“IVERSEN”。奔驰广告《标准,不只一个》的部分内容截图NBA球星艾弗森本人照片而这一切都未获得艾弗森本人的授权许可,因此艾弗森委托其在中国的经纪团队向奔驰公司发送律师函,称奔驰公司侵犯了艾弗森的肖像权等人格权利,要求奔驰公司删除广告、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艾弗森方律师函为吸引关注和消费,擅自将名人的肖像、姓名、形象做商品化使用的例子早已屡见不鲜,但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肖像权侵权”是对本人面貌的使用行为,而奔驰公司故意在广告中使用特型演员、不露出正脸,避开对艾弗森本人面貌的露出,想必也是在合规上花了一番功夫。但是奔驰公司的广告真的能完全规避法律风险吗?答案还真不一定,尤其明年新颁布的《民法典》生效之后,只以“面部”定义“肖像”的情况大概不会再出现了。肖像权保护以“可识别性”为要件我国《民法通则》及《民法总则》早已对自然人的肖像权予以确立和保护,禁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何为“肖像”,现行法律对此并没有详细的定义,因此司法实践中设立了“可识别性”这一要件,即仅当外貌特征具有可识别性,能使其与特定自然人相联系的时候,才能以“肖像权”为基础进行保护。NBA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案件就是如此。国内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第25类服装类商品上注册“乔丹及图形”的商标,并于2010年获准注册。但是这项商标的注册及使用均未获得球星乔丹本人的许可,乔丹因此在国内开启了长时间的行政程序,试图从涉案商标侵犯其本人在先肖像权等权利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乔丹案涉案商标但是本案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未支持乔丹方认为商标侵犯其肖像权的主张,理由就是涉案商标中打篮球的剪影并不具有可识别性。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肖像权以及肖像的性质,肖像权所保护的“肖像”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其中应当包含足以使社会公众识别其所对应的权利主体,即特定自然人的个人特征,从而能够明确指代其所对应的权利主体。如果请求肖像权保护的标识不具有可识别性,不能明确指代特定自然人,则难以在该标识上形成依法应予保护,且归属于特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或人格利益。争议商标标识中仅仅是黑色人形剪影,除身体轮廓外,其中并未包含任何与再审申请人有关的个人特征。并且,再审申请人就该标识所对应的动作本身并不享有其他合法权利,其他自然人也可以作出相同或者类似的动作,该标识不具有可识别性,不能明确指代再审申请人。因此,再审申请人不能就该标识享有肖像权,再审申请人有关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肖像权的主张不能成立。”((2018)最高法行再32号)可见,肖像权的保护对于识别性具有一定要求,仅仅是普通篮球动作的剪影显然无法到达受法律保护的标准。肖像权是否保护不涉及面部的其他外部特征?乔丹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商标中的剪影只展示了常见的篮球动作,不能以此辨认出乔丹这个人。但是,若不包含面部的外部特征具备一定可识别性,是否可以认为侵犯他人肖像权呢?奔驰和艾弗森的纠纷就可归属于这类问题。艾弗森是美国NBA的传奇球星,作为NBA“96黄金一代”的一员,183cm的身高是队伍里难得的双能卫,一头小辫是他的标志性发型。其在14年职业生涯中4次荣膺NBA得分王,3次荣膺NBA抢断王,1次常规赛MVP,连续11年入选NBA全明星阵容,并于2016年正式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纪念堂。NBA球星艾弗森奔驰广告里的特型演员同样是黑人男性,身着与艾弗森相同的3号球衣,头戴发带,梳着相同的脏辫,球衣上写着与艾弗森(IVERSON)姓氏极度相似的英文字母“IVERSEN”。总的来看是非常典型的“艾弗森形象”,即使没有露出正脸,也能使熟悉艾弗森的公众将其指向艾弗森本人。因此,一旦涉诉,它可能被法院认为具备一定的可识别性。而奔驰公司之所以能堂而皇之公开推送这则广告,可能是因为广告中“艾弗森”并未露脸,而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肖像权保护中何为“肖像”尚未定义,司法实践也存在部分案件,法官认为肖像权的权利保护客体只及于面部。例如,“叶璇诉安贞医院、交通出版社、广告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就认为“在物质载体上再现某一个自然人的相貌特征,就形成肖像”“原告叶璇所诉的这张照片,只有脸上的鼻子和嘴部分,不是完整的特定人形象。”因此最后驳回了原告叶璇的肖像权侵权主张。(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6期[总第86期])但是,这种早期的司法观点遭到诸多质疑和挑战,已经很少被使用。早在2008年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就曾经审理一起案件,原告孟大川早年因与我国著名的诗人、作家冰心结识而留存多张与冰心的合影,但其发现合影中自己的头像被名叫周云龙的人通过技术更换成周云龙的头像,只留下躯干部分是自己,因此以肖像权之诉将周云龙告上法院。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躯干是否是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两审人民法院对此都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认为“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不宜只局限于五官,人的躯体也应在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之列。”(来源于《安徽法制报》江中帆《法律保护“躯干肖像权”》一文)。如今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侵犯肖像权时也都以是否具有可识别性为判断标准,而非是否包含完整的面部样貌。《民法典》给予肖像权的保护范围较大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弥补了现行民法体系下肖像权利客体缺失的遗憾。《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编以专章形式,使用6个条文对肖像权作出详细规定。根据第1018条,“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这条规定既从立法形式上确立了肖像权的“可识别性”要件,又为肖像权保护客体划定范围——外部形象,明确肖像权的保护不局限于“面部”。除人格权保护之外,还可以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商品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可能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而对肖像等人格之下的商品化权益予以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由此看来,即使不从现行人格权立法规定角度出发,而以不正当竞争或者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民法典》为视角,奔驰公司的广告行为亦并非如其预测的那样毫无漏洞。截至本文发出之时,奔驰公司已迅速做出回应,不仅下架广告视频,还积极与艾弗森方联络获得谅解,同时公开向艾弗森致歉,公关层面已做出最大程度的补救。但先前的广告行为已使其品牌形象遭受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对于NBA球星的肖像权保护除了面部还有什么部位?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